徐巧芯口罩拉到下巴對警表身分 再罰3千元

《自由時報獨家》違停案外案!徐巧芯口罩拉到下巴對警表身分 再罰3千元

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在紅線違停。(記者姚岳宏翻攝)

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在紅線違停。(記者姚岳宏翻攝)

 

〔記者楊心慧/台北報導〕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19日被爆料在台北市區的窄巷紅線違停,警見狀要開單,卻疑似遭到壓力而不敢開,如今爆出案外案,基層員警爆料,徐巧芯當時無視防疫規定,特地拉下口罩到下巴,對著員警表明「我是徐巧芯」,施壓意味濃厚,且沒戴口罩可依「傳染病防治法」開罰3千元,徐巧芯除違停外,又再吃一張罰單。

徐巧芯︰認為員警已知身分 沒戴好口罩願受罰

徐巧芯受訪坦言,步出餐廳時忘了戴好口罩,開始講話的時候自己發現錯誤,便趕緊主動戴上,一時不察非故意違反指引,雖然只有幾秒,但防疫確實很重要,漏掉任何一秒被開罰都是應當,願意接受裁罰,昨已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被裁罰。

至於表明自己身分的部分,徐巧芯指出,員警手上有丈夫的身分證,所以認為員警本來就知道她的身分,也向員警說「你好、我是徐巧芯」,當下員警也沒有勸導口罩,她自己發現講完話立刻就戴上,但她出餐廳就沒戴好口罩,被罰也是應當的。

徐巧芯遭爆料車輛違停,被爆料施壓員警,但事後徐澄清當時並沒有不讓員警開單,反而還請對方依法開單,事後爆料者也道歉;不過這件事也引起不少人評論,也質疑為何市府、信義分局不願公布密錄器還原真相,作家孫瑋芒認為徐巧芯自私違停、亮市議員身分是事實;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也質疑,徐巧芯當下到底是真心請員警依法開單,或有「回去再講」的威脅用語?

據了解,多名議員辦公室向警察局下索資,要求信義分局提供當天密錄器的畫面,且多家媒體也向信義分局要,但信義分局皆不願提供,以《個資法》為由拒絕;信義分局僅提供監視器翻攝的畫面,但該畫面影像有距離、有所模糊,且分局提供影像還放倍速,就是不肯提供有畫面及錄音的密錄器,供大眾檢視,有違台北市長柯文哲一向堅持的公開透明。

根據《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》若有公務必須調閱或複製者,敘明具體事由及用途,簽分局長核准後,約定時間由主管或指定管理人會同閱覽,或辦理複製,複製完成並請申請人簽收;使用影音資料提供新聞媒體輿情說明、辦理犯罪預防宣導或教育訓練等公務事項時,經分局長核准始可提供。

基層員警投訴,徐巧芯當天特地拉下口罩,直接向員警表明:「我是徐巧芯」,雖然口氣沒有不好,也真的要員警開單,但最後撂下一句「回去再講」的威脅用語,執行員警當然會怕,如今防疫的重要時刻,身為議員無視防疫,把口罩拉下來,還以這種方式讓員警備感壓力,這件事真的很打擊基層的士氣,「這不叫施壓,什麼才叫施壓?」

針對徐巧芯拉下口罩的部分,信義分局副分局長林岳寬表示,經檢視發現徐議員沒戴好口罩,昨天已根據相關規定裁罰。

上個月曾任民眾黨後援會會長的謝俊州,遭爆被開單嗆警,還怒嗆員警是不是太閒,事後北市松山分局也公布密錄器,對比徐巧芯違停案,信義分局就是不公布;對此,林岳寬回應,由於謝俊州及友人有違規被開單,他們自己卻不認為有違規,雙方對於被開單有爭議,但此次議員對於自己違停的部分屬實,事件本身無爭議。

由於外界對此案有疑慮,認為有所爭議、信義分局應公布密錄器,但林岳寬仍強調,目前還是不會公布。

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日前爆出違停案,如今又因沒戴好口罩被罰。(資料照)

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日前爆出違停案,如今又因沒戴好口罩被罰。(資料照)

< 資料來源:《自由時報》〈即時新聞〉引用網址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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