黨產會揭「國庫通黨庫」劣跡 KMT黨部預算編在政府預算中

黨產會查出,1960年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代理主委上官業佑發出一則代電給中央黨部,建請將下一年度省黨部所屬單位的經費,全數由中央統籌。若無法全由中央統籌,省黨部預算暫「維持現狀」由台灣省政府預算支出,其餘縣市鄉鎮黨部、民眾服務社部分由中央編列。(黨產會提供)

黨產會查出,1960年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代理主委上官業佑發出一則代電給中央黨部,建請將下一年度省黨部所屬單位的經費,全數由中央統籌。若無法全由中央統籌,省黨部預算暫「維持現狀」由台灣省政府預算支出,其餘縣市鄉鎮黨部、民眾服務社部分由中央編列。(黨產會提供)

 

〔記者陳鈺馥/台北報導〕行政院黨產會公布黨史檔案指出,1960年代初期,國民黨省級以下地方黨部的預算,除由黨中央下撥部分經費外,有一大部分是編列於省、縣以下各級政府預算中,由公款支應國民黨地方黨部大部分開銷,亦即「國庫通黨庫」的劣跡。

黨產會調查發現,1960年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代理主委上官業佑發出一則代電給中央黨部,建請將下一年度省黨部所屬單位的經費,全數由中央統籌。若無法全由中央統籌,省黨部預算暫「維持現狀」由台灣省政府預算支出,其餘縣市鄉鎮黨部、民眾服務社部分由中央編列。

上官業佑在代電中向黨中央報告,編列於省政府中的預算,往往招致「黨外議員之質詢吹求」,使省政府「各廳處主管同志應付頗感困擾」,尤其是編列在省政府各廳、處預算等同於「夾帶」性質。這部分預算的核銷程序時常發生困難,「各廳處均盼此項『夾帶』經費越少越好,能夠全部免列更好」。

黨產會表示,上官業佑報告國民黨省黨部與所屬單位經費,擬自1962年度起全部請國民黨中央統籌編列預算,如全部編列有困難,或先就省級部分暫維持現狀,其餘縣市鄉鎮級部分由國民黨中央編列預算,藉以減除實際困擾。

黨產會強調,以1960年代為例,國民黨中央黨部的大多數預算,來自中央政府編列提供。台灣省黨部預算,則編列於省政府及轄下機關團體預算。縣市黨部預算,則編列於縣市政府預算中。鄉鎮市民眾服務處、站預算,則編列於鄉鎮市政府預算中。至於「產業、海員、鐵路、公路」黨部預算,則編列於各級政府的公營事業或私人營業團體之募捐。長年來編織了一張綿密而複雜,餵養國民黨使之得以生存、運作的「國庫通黨庫」利益輸送網。

黨產會提及,從上官業佑給國民黨的報告可知,無論是國民黨省黨部代主委,或者台灣省政府各級單位的國民黨籍主管,都認為難以替這種作法辯護,也承認將黨的預算編列於政府預算中,屬於一種「夾帶」,徒生困擾。

據分析,對於這些積弊所提出的解決之道,上官業佑只是將問題丟給國民黨中央黨部,希望由黨中央將省縣以下各級黨部預算統一編列在中央政府預算中。如此,則只需要由立法院審查,省去很多麻煩。立法院要是有其他意見,則動用黨政協調將問題協調掉。

黨產會質疑,這是將多數黨務經費「夾帶」在政府預算中,由全民餵養國民黨,以維持國民黨的生存。直至今日,許多不贊成追討不當黨產人士,依然以當年時局特殊,有時代性困難為由,為國民黨不當黨產辯護。然而,翻遍所有動員戡亂時期各項法規,無任何一部法律、任何一條法條,授權政府能以預算直接支應執政黨的各項開支。

台灣省黨部代主委上官業佑向國民黨中央報告指出,本黨地方黨務經費,除中央補助及自籌外,均係分列省縣市鄉鎮預算內,最易引起黨外人士之批評,殊有籌畫改善之必要。(黨產會提供)

台灣省黨部代主委上官業佑向國民黨中央報告指出,本黨地方黨務經費,除中央補助及自籌外,均係分列省縣市鄉鎮預算內,最易引起黨外人士之批評,殊有籌畫改善之必要。(黨產會提供)

台灣省黨部呈給黨中央之「籌劃黨務經費問題之檢討」,第五點指出,南投縣集集鎮1960年度總預算 包括追加預算在內僅115萬426元,其中「民眾服務站」經費即達13萬7000元。其中,「民眾服務站」之一般經費2萬7000元,編列為臨時活動的建站經費11萬元,佔集集鎮公所總預算11.91%。(黨產會提供)

台灣省黨部呈給黨中央之「籌劃黨務經費問題之檢討」,第五點指出,南投縣集集鎮1960年度總預算 包括追加預算在內僅115萬426元,其中「民眾服務站」經費即達13萬7000元。其中,「民眾服務站」之一般經費2萬7000元,編列為臨時活動的建站經費11萬元,佔集集鎮公所總預算11.91%。(黨產會提供)

< 資料來源:《自由時報》〈即時新聞〉引用網址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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