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府涉弊案 林姿妙80萬交保

宜蘭縣府涉弊案 林姿妙80萬交保、女兒及農業處長請回

羅東土地增值稅圖利弊案,法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,林羿伶、康立和請回。(記者林敬倫攝,本報合成)

羅東土地增值稅圖利弊案,法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,林羿伶、康立和請回。(記者林敬倫攝,自由時報合成)

 

〔記者林敬倫/宜蘭報導〕宜蘭縣長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、農業處長康立和因涉及羅東土地增值稅圖利弊案,遭檢方聲請羈押,法院今上午9點30分召開羈押庭,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,林羿伶、康立和請回。

檢方表示,昨上午指揮廉政署,帶回林姿妙等20餘名被告與證人偵訊,今日上午5點結束。

檢方表示,本次除對宜蘭縣政府108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等案續行追查,辦案人員發現1月14日偵訊結束後,被告林姿妙之子林佑澤甫離去,即與被告楊吉雄等人涉嫌共同藏匿本案證據,這次併就此部分進行調查。

檢方說,本案經檢察官訊問後,認被告林姿妙、林羿伶及康立和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,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,均罪嫌重大,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、滅證之虞,且有羈押之必要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法院召開羈押庭後,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,林羿伶、康立和請回。

宜蘭縣長林姿妙。(記者林敬倫攝)

宜蘭縣長林姿妙。(記者林敬倫攝)

宜蘭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。(記者林敬倫攝)

宜蘭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。(記者林敬倫攝)

農業處長康立和。(記者林敬倫攝)

農業處長康立和。(記者林敬倫攝)

< 資料來源:《自由時報》〈即時新聞〉引用網址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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